10間學校爆上呼吸道感染或流感強制檢測

2021-11-01 20:02

元朗錦上路吳家村83A聖公會聖約瑟堂幼稚園。網上圖片
元朗錦上路吳家村83A聖公會聖約瑟堂幼稚園。網上圖片

政府就強檢公告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10個指明地方的人士接受新冠肺炎核酸檢測。

政府指,由於10間學校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及或流感樣疾病個案,而有關疾病病徵與新冠肺炎相似,為謹慎起見,相關學校或其指明級別被納入強檢公告。已經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規定。

任何在10月19日至11月1日期間曾身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須於11月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11月5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10月30日至11月1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規定。

包括:元朗錦上路吳家村83A聖公會聖約瑟堂幼稚園;屯門屯門市地段242號翠林花園第2層保良局易桂芳幼稚園;粉嶺欣盛苑商場KG01號鋪香港宣教會優質幼兒學校;鑽石山鳳德邨鳳德社區中心5樓基督教香港崇真會安強幼兒學校;大埔鳳園路9號嵐山綠茵英文(國際)幼稚園(嵐山)/綠茵國際幼兒園(嵐山);沙田鞍誠街26號合一堂單家傳紀念幼稚園;黃大仙黃大仙上邨達善樓地下香港小童群益會樂緻幼兒園暨幼稚園(黃大仙);薄扶林大口環道15及17號香港紅十字會甘迺迪中心;鴨脷洲鴨脷洲邨利怡樓地下1-16號香港耀能協會鴨脷洲幼兒中心。

在10月19日至11月1日期間於沙田美林邨屋邨小學第一校舍東華三院蔡榮星小學就讀四年級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須於11月3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10月30日至11月1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規定。

因應與變異病毒株確診本地個案於同一大廈居住或於相關個案居住大廈內工作的人士,須按衞生署的公布於指明日期進行強檢,政府明日會在愉景灣海澄湖畔二段閒澄閣(H2座)對出空地重開流動採樣站,為須接受強檢的居民及工作人員提供免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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