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連環受騙 遭「滯留日本」女網友及找換店職員騙財200萬

2021-10-28 20:40

一名男子在3個月內先後騙徒騙去200萬元。網上示意圖
一名男子在3個月內先後騙徒騙去200萬元。網上示意圖

警方接獲一名本地男子報案,指今年2月初在社交平台結識了一名自稱模特兒的女子,對方聲稱因疫情關係滯留日本,急需金錢購買機票離開。該名男受害人不虞有詐,分別多次匯款共75萬港元予騙徒指定的多個本地銀行戶口,作為機票及檢疫酒店等費用,惟對方收款後便失去聯絡。其後,受害人收到一名自稱找換店職員的短訊,聲稱可協助受害人取回失款,但需要先繳付按金。最終,受害人在3個月內損失合共超過200萬港元。

機場警區刑事部人員接手案件,經深入調查和分析,10月25日至今日(28日)採取拘捕行動,突擊搜查全港多個地點,以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4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6至43歲。行動中,警方檢獲相關銀行文件、提款卡和手提電話等證物。調查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

警方提醒市民,若戶口用作處理犯罪得益或其他不法用途,戶口持有人亦可能負上刑責。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中第25條「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百萬及監禁14年。

警方亦呼籲市民,在網上結識朋友時要小心謹慎,保持警惕,切勿盲目相信網友的甜言蜜語,特別當市民被要求繳交款項時,更需要提高警覺,避免誤墮騙局。如有懷疑,請即致電警方「防騙易」24小時熱線18222查詢或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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