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已發4000物管牌照
2021-10-20 16:41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表示,已按《物業管理服務條例》規定完成編印《物業管理業監管局2020–21周年報告》,並於今天提交立法會省覽,當中概述局方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期間的主要工作及未來發展計畫。
監管局指,落實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的《物業管理服務(發牌及相關事宜)規例》已於年內提交立法會,並順利通過立法程序;發牌制度於去年8月1日按《物管條例》及《規例》正式實施,為香港物管業發展奠下新里程碑。
另外,為配合實施發牌制度,監管局於2020至21年內制定了不同物管範疇的《操守守則》及相關《良好作業指南》,為業界運作提供實務指引,提升業界專業水平;開設「監管局指明課程」,讓具備有關工作經驗但未能符合相關學歷及/或專業資格準則的物管從業員,可先申領臨時牌照再報讀指明課程,而成功完成課程後即可申領正式牌照,以符合法例規定繼續提供物管服務。
監管局主席謝偉銓表示,截至上月底,局方共發出4,000多個物管人及物管公司牌照、推出7份《操守守則》及相關的《良好作業指南》,而指明課程亦累計開辦了49班合共招收近1,500名學員。他又指,局方亦已超額完成執行「物業管理業界抗疫支援計畫」,總共批出及發放超過港幣11億元資助,惠及近4萬幢樓宇及逾16萬名前線物管員工。
監管局展望未來會繼續針對業界的運作,需要制訂不同物管範疇的《操守守則》及《良好作業指南》,為業界行事持正提供更多及更全面的實務指引,同時會開展「持續專業發展計劃」,鼓勵業界從業員培養持續進修文化,提升專業水平。監管局又指,會檢討處理牌照申請的工作,藉以優化服務水平及提升審批工作效率,讓物管公司及物管人更便利申領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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