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支持研立法規管侮辱公職人員行為
2021-10-17 04:30
(星島日報報道)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認為,公職人員包括警察在執勤時被辱罵,會打擊執法行動,甚至易令市民培養出不守法意識,故支持研究立法規管侮辱公職人員行為。他又重申,《基本法》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時,有必要規管間諜行為,目前是立法的最佳時機。
警隊的員方協會爭取設立辱警罪、侮辱公職人員罪多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電視台訪問時表示,支持研究立法規管侮辱公職人員行為。
鄧炳強解釋:「我們不要只提辱警,其實很多公職人員,包括食環署同事在街上執法都面對很多艱辛,要被辱罵,當然若程度很過分都有現成的罪行,例如阻礙公職人員執法,但程度或需達到很高,但我們看到這些(辱罵)行為,真的打擊了公職人員執法,程度上亦培育出不守法意識,有人會覺得不守法很威,辱罵你也沒有後果,所以我認為真的要想法處理,立法應是其中一個考慮方式。」
另外,施政報告提出推展《基本法》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工作,保安局正研究要涵蓋《香港國安法》未能處理的罪類,包括加入間諜罪。鄧炳強形容,二○一九年本港已出現間諜活動,「在一宗控告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十二港人案),兩名被告陳梓華、李宇軒他們在案中認罪,透露的案情,有一名前外國情報人員去了黎智英的報館工作,從而穿針引線,引誘兩名年輕人去外國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事,這兩人的角色是甚麼,值得大家想想。」
他又指,在地緣政治環境下,中美角力不會停止,香港易被利用作為工具危害國家安全,「這威脅不會停止,如果有人認為威脅會停止可能是有些天真。」
他相信,現時是推行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最佳時機,他明白社會上很多人看法不同,政府會做適當的諮詢,「最主要看立法會是否通過,如果市民有不同看法,會在立法會反映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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