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簡化撥款流程 陳健波讚好:一次過「執返正」漏洞
2021-10-16 16:04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日通過修改《會議程序》,財委會日後可決定是否討論在工務或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已經通過的撥款項目;賦權主席可就議程設審議時限、決定議員可否提出傳召官員議案;俗稱「37A」臨時動議程序亦被取消。新修訂將於立法會換屆後開始實施。
財委會主席陳健波昨日在社交網站facebook放上短片,指今次修改將近年發現的程序漏洞一次過「執返正」,對香港有很多好處。
陳健波在片中表示,過去十多年,財委會是反對派重點「拉布」場地,目的是要拖延政府發展。他直指,廿多年前定落防君子不防小人的財委會議程序,在過去十多年的「拉布」過程中顯示出很多漏洞,今次修改,能將整個議會程序執好,將來議員可聚焦監察政府複雜和有爭議性的項目,也可花更多時間去討論。
財委會昨日通過修訂《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會議程序》及《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程序》。根據新修訂,財委會轄下工務或人事編制委員會通過的撥款建議,財委會毋須再次討論,除非有3名財委會委員聯名要求推翻建議,並獲過半數財委會委員同意。
另外修改正副主席選舉程序、訂明財委會主席日後有權決定議員可否提出傳召官員的議案;亦有權就審議議程項目或議案設定時限。是次修規亦取消俗稱「37A」無經預告臨時動議程序以杜絕拉布。
財委會的人數組成亦有變動,日後除立法會主席外,其他議員將不再是財委會當然成員,可選擇是否加入;委員會人數將會設定下限,財委會須有最少50名委員,而人事編制小組和工務小組分別須有最少15名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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