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男生認藏武判入更生中心 官質疑濫用求情信倡教局發指引
2021-10-08 13:20
前年平安夜有網民在全港多個商場發起「和你Sing」示威活動,19歲患自閉症及廣泛性發育障礙男學生在元朗形點商場管有鎚仔及士巴拿,早前承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還押至今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陳炳宙判被告入更生中心,稱是最合適的選擇。陳官質疑被告操行曾拿C等,教師所撰的求情信卻「讚得他那麼優秀」,倡教育局就教師撰寫求情信給予指引,以免濫用法庭對教師的信任。
陳官判刑時指,判被告入更生中心可令他明白自由的可貴,亦可警惕別人。陳官指中心的訓練及課程可對被告成為良好市民起作用。辯方早前求情引述報告指被告患自閉症,與有反社會人格的人一同監禁或受影響,但陳官指即使獄中全是反社會罪犯,被告亦可要求單獨囚禁。
陳官指,被告的打扮、裝備和管有的工具顯示他早有預謀,他案發前曾跟隨「暴徒」遊走,對店鋪造成恐慌。陳官續指,梁雖然沒有破壞店鋪,但必定同意破壞行為,只因警方及早發現及拘捕他,示威者恃人多勢眾,肆無忌憚進行破壞,案情十分嚴重。
就辯方呈上的精神科報告,陳官認為專家指被告易被人「影響、利用及激發」,不適合與其他反社會人格罪犯一同監禁,字裏行間無意暴露為被告說話的意圖,不經意成為被告的代言人,有失專家的中立性。請專家謹記責任是為法庭提供專業意見,不應干涉法庭考慮的刑責。陳官又質疑,被告中六操行曾拿C等,但其中學教師在求情信中形容他個性樂觀隨和、尊師重道、守規盡責和熱心服務社會,「為甚麼讚得他那麼優秀」。陳官倡教育局就教師撰寫求情信給予指引,以免濫用法庭對教師的信任。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案發前幾日有網民號召在多區商場進行「和你Sing」活動,案發日形點I期及II期有示威者聚集,亦有人破壞北京樓、元氣壽司、翡翠拉麵小籠包及翠園等「藍店」。警方在晚上8時許接報2樓食肆北京樓遭破壞,警員到場調查發現被告,被告見到他即轉身離開,遂截查他,並在被告的背包搜出2把長30cm的鎚仔,V煞面具及黑色面罩等物品,後在元朗警署再從其背包搜出一個士巴拿。
被告19歲學生梁勤樂,被控於2019年12月24日,在元朗形點1期内參與非法集結;另被控於同日在元朗形點1期2樓保管2個鎚仔及1個扳手,意圖損壞他人的財產。被告的非法集結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法庭記者: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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