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脂案女西醫誤殺判囚六年

2021-10-05 05:30

女西醫關孝孜(圖)誤殺被判囚六年。
女西醫關孝孜(圖)誤殺被判囚六年。

  (星島日報報道)女西醫關孝孜七年前在「重生植髮中心」為香港著名拉丁舞老師李嘉瑩抽脂後,對方昏迷不治,而手術後關孝孜曾離開手術室近一小時,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經審訊後,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被告罪成。法官李素蘭昨於高等法院批評被告由始至終嚴重違反謹慎責任,引致悲劇收場,死者信賴被告,將生命交託其手中,被告卻置諸腦後,無視維生儀器警告,以隨意態度處理手術,離開手術室獨留未清醒死者予四名未受專業訓練的手術助理照顧,終判處被告監禁六年。法官強調,本案為典型例子顯示本港私人醫療設施需要監管,醫療失誤致死的個案「一個也嫌多」,有必要維持醫療專業嚴格標準,不要悲劇重演。

  法官引述兩份創傷報告指死者離世後母親、男友及女兒深感沉痛,生計受影響,死者生前與母親共同經營一所舞蹈學校,主要由死者教授舞蹈,而男友則主要負責照顧九歲女兒,為家庭帶來穩定經濟收入,案發後舞蹈學校倒閉,男友需依賴綜援為生,女兒近來得悉母親死因時亦因此感到憤怒。李官指案件於被告而言為悲劇,但無論如何都抵不了死者家庭的悲痛。

  法官判刑指,案情嚴重,根據控方專家意見,三十八歲被告關孝孜行為嚴重偏離正常專業標準,包括手術前缺乏全面評估,沒有充分評估死者肥胖引致的心血管狀況;手術前會面、手術性質、風險、用藥、維生指數、抽脂手術詳情等均缺乏書面記錄;手術完成後死者尚未回復清醒便拆除維生監察儀器;離開手術室獨留未清醒死者予四名未受專業訓練的手術助理照顧。法官認為被告手術前沒有詳述手術風險可致死,便要求死者簽署同意書,手術期間亦沒有監察維生指數。李官直言維生監測儀器響號示警時被告更不虞有異,關閉警號,令法庭震驚,顯示被告嚴重漠視警告,只認為儀器感應太敏感,如早知負責醫生會離開手術室獨留病人在內,交由四名缺乏專業訓練的手術助理照顧,相信沒有病人會願意接受手術。

  法官認為被告理應留在手術室內,直到死者清醒情況穩定為止,形容被告行為惡劣可悲,被告辯稱往日進行手術安全無恙僅屬僥倖,缺乏說服力,亦不代表做法正確。李官批評被告由始至終嚴重違反謹慎責任,引致悲劇收場,死者信賴被告,將生命交託其手中,被告卻置之腦後,無視警告,以隨意態度處理手術,終判處被告監禁六年。法官判刑後又提到被告曾聲稱「跟師父」學習整形手術,但被告卻從未提供任何文件證明資歷能力應付手術或併發症,亦沒有透露師父的身分、學習時數等,情況令人極度不安,社會大眾合理預期此等資料屬根本且必要。

  控方案情稱,被告與死者為朋友,當日免費為死者進行抽脂手術,而四名手術室助理均未有接受正式訓練,並非註冊醫護人員,其中一人更只是在中心任職接待員。有助手曾作供指手術過程中死者曾叫喊「痛痛痛痛」及「唔好壓住我隻手」,被告繼續施手術。而被告在完成手術後,死者尚未醒來時已離開手術室,向助手稱「我去同朋友食飯啦,byebye」。另一名手術助理供稱中心顧問曾要求四名助手切勿向警方透露被告曾離開手術室,故在警方錄取口供時表示「我無細心留意醫生有無離開手術室」。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二〇〇——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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