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調查排球總會取消會籍決定 要求提供資料

2021-09-23 19:14

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排球總會取消會籍決定 要求提供資料
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排球總會取消會籍決定 要求提供資料

競委會表示,留意到香港排球總會決定取消 ALPS 沙灘排球組織、力臻排球隊、青龍排球會、葵青女子排球隊及仁濟排球會的「正式會員」會籍所引起的關注。競委會現正了解事件,特別是有關事件會否引起《競爭條例》下的競爭問題。

競委會正要求有關人士提供資料,而任何人士如有相關資料,亦可致電3462 2118或透過電郵與競委會聯絡。

競委會重申,行業協會的入會規則應具透明度、合乎比例、不含歧視成分、按客觀標準訂定及可就入會被拒提出上訴。這些準則亦同樣適用於暫停現有會員會籍、開除會籍及退會的條件及程序。行業協會應基於具透明度、合乎比例、非歧視性及客觀的條件及程序,才可開除會員的會籍,並需告知開除會籍的原因。該會員亦應有機會提出上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入會及開除會籍的規則,或會被競委會視為具有損害競爭的目的或效果。

競委會呼籲所有行業、體育、專業及工商協會或組織主動審視其入會及開除會籍的準則及程序,如有需要應作出適當修改,以確保符合《條例》的規定。

事件引發爭議後,排總20日發表聲明回應,指上屆董事局在投票日前不足兩星期內通過申請,未有處理其他會員對接納正式會員申請的投訴,又稱通過正式會員申請時未有任何公開、清晰及客觀準則及程序。排總指,董事局已啟動相關組織章程上的研究、諮詢、制訂及修訂工作,適時對外公布及重新邀請準會員重新遞交申請,並將按統一準則進行審批。

排總引述大律師意見指,上屆董事局審批時並沒有由準會員成為正式會員之客觀準則作為批核基礎。排總認為,現有會員對於缺乏公開透明的入會政策及條件的投訴成立,董事局必須處理及糾正。至於5個球會曾參與投票的董事局選舉,排總按章程則不能推翻結果。

5個球會發表聯合聲明,對排總決議堅決反對,並將繼續就事件向相關機構申訴,要求董事局向球會及公眾清楚交代事件,提供有關決議的合法理據,並向五會及公眾公開所有有關的律師報告及文件,為本地排球隊營造一個公開、公正及透明的環境,以保障各個球會及運動員的基本權益,擔當應有的領導角色,並妥善運用公共資源,持續推動本地排球運動發展。

5個球會強調申請決議由董事局依會章及合法程序審議,並諮詢時任董事局的律師團隊後,獲大比數通過決議。雖然有數個會員就決議投訴,時任會長亦有外聘獨立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當時獨立大律師報告表明投訴的理據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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