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政府施政待興 選委會督師有責

2021-09-22 04:30

  選舉委員會選舉順利完成,一千五百名委員絕大部分已選出,他們將肩負推選特首、選舉四十名立法會議員、提名立會候選人等三大任務,成為確保愛國者治港的「安全閥」。除此之外,選委會的角色與過往有一重要分別,就是在兩場選舉之後,將繼續擔當監督施政的責任,促使政府改善管治不足,有效解決老大難的政治和民生問題。為了做到這點,選委會運作也將有改變,對委員的能力亦有更高要求。

  影響重大決策 起監察作用

  過往選委會只有一個功能,就是投票選特首,新加的兩個職責——提名和選出部分立法會議員,也與選舉有關,但據熟知中央思路人士的說法,新選委會的職責料將擴大,對一些重大政策和政治議題發揮影響力,並會監察政府的工作。

  這功能會有兩個層次,遇到大是大非問題,選委會將表達立場,正如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所言,選委除了發表個人意見外,「召集人」可召開會議,領導全體委員集體發聲。可以預見,若未來香港出現類似「修例事件」的爭議,選委會的影響力就很大。

  在民生政策層面,選委會內不同界別的「召集人」,料將針對相關措施,召集界別的委員向政府提意見要求改善,發揮督促的作用。

  選委會推動政府優化管治確有必要,過去十多年,無休止的政治紛爭嚴重干擾政府施政,許多重大民生問題,因長期內耗得不到解決,種種行政革新舉步維艱,結構問題也沒法理順,在重回良政善治的過程中,選委會將在中央與政府之間扮演積極角色。

  根據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基本法》附件一,選委會的總召集人由「擔任國家領導職務的選委會委員擔任」,依此,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和梁振英都有資格任此職,如果日後他們可召集選委會討論香港重大問題,其在特區決策中,將有一個特別地位。

  集結施政能者 組「管治聯盟」

  選委有了責任就要有表現,對其是否稱職,要求也將比過往更高。中央官員已多次指出,未來的從政者,除了要愛國愛港,還須有承擔、有能力,不容許空口講白話的機會主義者蒙混過關。所以,中央期望選委能真正做到了解民情、提升議政能力,切切實實做事解決民生問題。只有這樣,才可有效監督政府。

  今次改制還有一個深層構思,就是在從政的愛國者中,培養和挑選一批有施政能力的人士,組成治港團隊,保持執政核心的可靠性、持續性和執行力。早前劉兆佳在訪問中指出,中央將主導建設一支幹練的「愛國者管治聯盟」,避免因特首與管治班子的轉變,而出現人事和政策變動;由此可見,中央對特區整個政治布局想得很細,也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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