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團體倘偏離宗旨 許正宇:即展開行動

2021-09-20 04:30

■許正宇心目中慈善係導人向善、做好事。
■許正宇心目中慈善係導人向善、做好事。

  (星島日報報道)稅務局日前修訂慈善機構豁免繳稅的稅務指南,任何團體若從事不利於國家安全活動,稅局將不再認定其為慈善團體,可撤銷其豁免繳稅資格。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昨早在電台節目指,修訂指南後,無論新成立機構或現有機構,政府均會檢視其工作有否偏離宗旨,倘有差別,便會展開行動,撤銷其稅務豁免。

  許正宇昨稱,慈善機構是導人向善,直言「我心目中慈善係導人向善、做好事,作為捐款者角度,無理由『好心做壞事』,我畀錢你做壞事。」他強調,有關修訂只是加入國安元素,指稅局人員十分專業,不會隨意作出指控。

  對於有宗教團體及社福工會認為不利國家安全定義太模糊,擔心日後當局不滿某些團體便指控他們,許正宇回應時強調,稅務局工作人員一直以來都很專業,稅局會根據既定的專業守則,審視慈善機構有沒有跟從宗旨辦事,絕對不會將被視為政府不喜歡的機構,就界定為危害國家安全。

  許說,政府一直都有使用相關守則,現時只是強化及加入了國安元素,非新鮮事,使社會及慈善團體有清晰說法:「令大家知道有邊啲嘢應該做,有邊啲嘢唔係屬於慈善範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早前宣布,因應《香港國安法》實施,稅務局已修訂有關慈善機構的稅務指引,如任何團體支持、推廣或從事不利於國家安全的活動,將不再被認定其為慈善團體,並會撤銷其豁免繳稅資格,即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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