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5被告3人暴動罪成 官斥辯方砌詞狡辯荒謬絕倫

2021-09-04 12:45

左起:郭俊明、丁培基、蔡潤庭。資料圖片
左起:郭俊明、丁培基、蔡潤庭。資料圖片

前年11月中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大批示威者在校園外圍與警方爆發衝突,多人被捕被控暴動。其中5男子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王詩麗連斥各被告辯解到場用膳、乘車回家、好奇駐足觀察、隻身入理大營救胞妹等砌詞狡辯,荒謬絕倫,裁定25歲廚師、28歲運輸工人及25歲侍應暴動罪成,32歲無業男和35歲補習老師當日於北海街一後樓梯被警方發現,遠離暴動現場,故裁定罪脫,惟補習老師和廚師另因身藏索帶,同被裁定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王官押後判刑至本月25日,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定罪4人須還柙候判。

5名被告依次為25歲廚師郭俊明、32歲無業羅煒棟、35歲補習老師姚俊暉、28歲運輸工人丁培基、25歲侍應蔡潤庭,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郭俊明、姚俊暉另分別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羅煒棟(左)、姚俊暉。資料圖片
羅煒棟(左)、姚俊暉。資料圖片
罪成被告由囚車載走。
罪成被告由囚車載走。

王官裁決時拒絕接納無業男外4名被告辯解,指25歲廚師郭俊明初時供稱前往乘車時為避開警員繞道內街,後因未曾目擊,好奇心起希望親眼觀察遂駐足現場,王官批評與原來考慮背道而馳。王官又批評郭俊明接過陌生人的頭盔等用以自保不合情理,身處險境為免受傷應盡早逃離,認為無聊戴上手套、將不合用裝備放入背囊、於人群逃跑前不覺危險等說多有矛盾,再批評郭俊明自稱37條索帶離職後放置於背囊內逾年均沒有留意,說法難以置信。

王官轉而批評28歲運輸工人丁培基形容現場「非常亂」,卻有無限好奇心處於危險之地觀察,不願離開,於理不合,感到詫異。王官再提到25歲侍應蔡潤庭因胞妹被困理大,憂心其安危,因胞妹手機電量不足,打算內進校園逐棟大樓搜索,令人難以置信。蔡潤庭其後又指內進後將致電胞妹查詢多有矛盾,王官直斥其編造故事,友人預先預備一套稱身衣裝予自己隻身闖入校園,簡直荒謬絕倫。王官基於上述3人被捕時間地點及衣著服飾,裁定3人暴動罪成。

王官另指彌敦道已無車輛通行,四處堵路,需步行十多分鐘下,35歲補習老師姚俊暉無特殊原因仍堅持到現場一所拉麵店用膳而非回家,難以接受,不合常理。王官再批評姚俊暉先稱打道回府,卻又在附近一食肆外停留十多分鐘,說法前後不一,因好奇而在場觀察不值一信。王官又質疑警方在其身旁撿獲環保袋,姚俊暉不知其從何而來,又不曾察看,卻知涉案7包索帶取自其中,說法不合邏輯。惟王官有見在警方推進11分鐘後,在遠離彌敦道的北海街一處後樓梯發現姚俊暉和32歲無業男羅煒棟,該處四通八達,無證據顯示2人何時出現,雖然可疑,但裁定2人暴動罪脫。

王官最後指索帶可用於製造汽油彈綁上布條及固定鐵欄作路障,郭俊明管有37條索帶肯定有關暴動;姚俊暉並非附近居民,管有剪刀及7包共787條索帶,理大示威受人圍困,附近發生暴動,警方曾呼籲市民不要到場,故亦裁定2人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

辯方求情指郭俊明小學時成績優異,喪父後母親患上抑鬱症,家庭需依靠綜援過活,縱使獲嶺南大學錄取,亦決定輟學,工作養家,供養弟妹,更患上了胃潰瘍。辯方續指郭俊明近年生活漸見曙光,師從日本餐廳一富經驗廚師,希望將來在日開設民宿,惟今需還柙夢碎,同獲嶺大取錄的弟弟相信亦要步其後塵工作養家,為此深感悔意。辯方又指丁培基自少喪母,父親長期工作無法照料自己,曾為隱青獲廣泛報道,現已重投社會工作。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1:48
更新時間: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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