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文員非法集結管武4罪成 揭吸毒成癮判入戒毒所

2021-09-02 17:03

被告麥成峰。資料圖片
被告麥成峰。資料圖片

前年10月27日尖沙嘴「追究警暴」集會後,九龍多區有示威活動,23歲男文員被搜出雷射筆及噴漆,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等4罪罪名成立。辯方早前引述報告指被告習慣吸食大麻,裁判官葉啟亮今接納戒毒所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戒毒所。

被告早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後,還柙以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惟期間懲教人員發現他早前吸食毒品成癮,戒毒所報告亦證實他為藥物依賴者。葉官判刑時引述報告內容,指被告自去年起已每星期吸食2至3次大麻,裁決前3日仍有吸食,遂接納建議,指他應先戒掉毒癮。

被告麥成峰被控於前年10月27日於旺角奶路臣街近燈柱編號AA2618,與另外不知名人士非法集結、使用蒙面物品、管有1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及3支噴漆。

本報記者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