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台灣│24歲學生張俊富擬認罪 眾被告需時索法律意見押10.26再訊

2021-09-02 15:54

其中一名被告黃臨福去年底被押回港後,早前已認罪被判入教導所。
其中一名被告黃臨福去年底被押回港後,早前已認罪被判入教導所。

12港人去年疑潛逃離境被截獲,當中9人返港後被加控妨礙司法公正罪,其中黃臨福早前已認罪被判入教導所,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訊。其中一名被告張俊富透露打算認罪,控方指眾被告需時索取法律意見。法官胡雅文按辯方要求把案件押至10月26日再訊。

當中被告嚴文謙申請短暫擔保外出,遭控方反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嚴保釋,所有被告還押候訊。

8名被告依次為廖子文(18歲,無業)、鄭子豪(19歲,技術員)、張俊富(24歲,學生)、張銘裕(21歲,運輸工人)、嚴文謙(22歲,學生)、黃偉然(30歲,無業)、李子賢(31歲,測量員)以及郭子麟(19歲,學生),同被控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一個稱作「廢中」的人、一個稱作「恩典」(別名「大媽」、「姑姐」、「姑媽」或「Sister」)的人、一個稱作「Zizi」的人及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通過導致廖子文、鄭子豪、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黃臨福、黃偉然、李子賢、郭子麟、喬映瑜、鄧棨然及李宇軒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止及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及或因該調查而引發或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黃臨福早前承認有意圖而企圖縱火、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及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入教導所。

法庭記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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