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從女友指使向其丈夫淋通渠水 廚師認罪候判

2021-08-30 13:25

傷者遭淋潑腐蝕性液體後送院,小圖為涉案紙杯。 資料圖片
傷者遭淋潑腐蝕性液體後送院,小圖為涉案紙杯。 資料圖片

31歲男廚師與有夫之婦談戀愛期間,女友聲稱丈夫出軌要求報復,前年指使廚師向出軌丈夫淋潑通渠水,廚師以紙杯盛載通渠水潑向正在回家的丈夫,令丈夫頭、臉、頸、胸口、眼皮及手腳灼傷。廚師今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辯方解釋其行為出於對女友的愛,他對戀愛事宜的應對能力弱,但他事後到警署自首亦願意向警方提供資料。陳慶偉法官把案件押後至10月4日再處理,以待有夫之婦的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答辯後才決定何時判刑。

案情指,31歲被告陸智勤在2018年認識女子何美恩(音譯),在明知何已婚的情況下發展婚外情,而何告訴陸其丈夫張金強出軌並沒有給她家用,何便指自己希望向張報復。何在2019年11月27日致電陸,指使陸購買通渠水並潑向張,陸跟足指示行事,近晚上九時收到何叫他行事的指示後,乘的士到將軍澳富寧花園等待張回家。

戴帽的陸見到張後快速地以盛載通渠水的紙杯潑向張,然後跑走去乘的士找朋友把酒談歡,陸的手腳亦被通渠水灼傷,在錄影會面時亦指其行為是出自對何的愛。而張被淋通渠水後走到附近便利商店求助,並索取清水清洗身上的腐蝕性液體,及後被送往將軍澳醫院治理。事發後兩日,陸在家人及朋友的陪同下,到黃大仙警署自首,承認自己受指示向張淋潑通渠水。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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