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蹉跎14年「遲到好過無到」 林超英盼可回收物料留港處理
2021-08-26 20:43
向來關注環境保育議題的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表示,垃圾徵費終於通過立法,是香港改善環境重要一大步。概念由前局長廖秀冬於2004年提出,原定2007年立法,至今蹉跎了14年,再等18個月「準備期」就是16年了,不過「遲到好過無到」,強調「垃圾徵費只是開始,不是終點」。
他在網上撰文表示,由時任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主持訂立的《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 (2005-2014)》,於2004年出台,預算於「2007年立法推行廢物收費,以創造直接的經濟誘因去避免和減少廢物」。林超英批評,廖秀冬卸任後,政府官員對固體廢物一事放軟手腳,《大綱》基本擱置,以致香港隨後出現垃圾量年年增加,回收業停滯不前,垃圾堆填區爆滿,倒逼政府興建焚化爐等,而無人敢碰垃圾徵費,結果由2007年拖到今天。
他樂見政府糾正十多年的失誤,向正確方向走,根據台北市經驗,2000年開始垃圾徵費,2005年垃圾強制分類回收,至2017年全市垃圾七成回收,三成焚化,甚至零堆填。他相信,假如香港能夠複製台北經驗,則將來垃圾不用再佔用原本可以用來安置人的寶貴土地資源。
他盼望政府嚴格執行徵費,以及同時做好回收配套支持回收業,力求可回收物料全部或大部份在本地處理加工成有用材料及製品,這樣就不用擔心回收物料無法輸出,造成類似「廢紙圍城」苦況,又可以在本地增加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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