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四生與女文員涉串謀刊印派發煽動刊物 控方擬修訂控罪

2021-08-26 15:59

被告黃俊偉。
被告黃俊偉。

17歲中四男生及45歲女文員涉嫌串謀製作及派發港獨的傳單,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案件今於西九龍法院再訊,二人繼續毋須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轉介至9月16日於區域法院處理,並拒絕女文員的保釋申請。至於早前在高等法院獲准保釋的中四生則續准擔保外出。

控方甫開庭就表示擬修訂控罪,即加上「和另一人串謀」、「引起憎恨或藐視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叛離」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並反對女文員今天的擔保申請。蘇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批准中四生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並駁回女文員的保釋申請。

修訂控罪指,45歲女文員(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青衣分校))曹雪芯及17歲中四男學生(九龍工業學校)黃俊偉兩人於2020年5月至12月11日,一同串謀和另一人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即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煽動刊物。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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