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指「奶茶叔」因爭執血壓升 致血管瘤破裂

2021-08-18 05:30

法醫馬宣立表示,無證據顯示死者血管瘤因外傷而破裂。
法醫馬宣立表示,無證據顯示死者血管瘤因外傷而破裂。

  (星島日報報道)五十八歲港鐵維修工黃文權,六年前在茶餐廳喝奶茶時,疑因將舔過的奶茶匙舀進公用糖罐內,引起同枱食客不滿而發生肢體衝突,黃其後倒地送院救治,昏迷數月後死亡。死因研訊昨續,法醫指死者因左椎血管瘤破裂,導致腦部蜘蛛網膜出血,但由於其頸部或下顎沒有外傷,估計血管瘤乃自然形成,因爭執時血壓上升而破裂的可能性較高。聯合醫院急症室駐院醫生曾浩佳供稱,死者於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送院時呼吸系統衰竭,並出現深度昏迷及休克,腦部掃描顯示死者腦部蜘蛛網膜下腔出血。根據病歷紀錄,死者過去無腦病變或因相關病徵而住院的紀錄。

  伊利沙伯醫院腦外科醫生沈雋則指,死者被轉介入院時顱內壓高,須進行手術插管引流腦水。初次掃描顯示死者腦部水腫並出現缺血性中風迹象,但頭骨無骨折。由於藥物無法控制顱內壓,死者須切除部分腦部組織及頭骨,之後亦要依賴呼吸機。沈續指約兩個月後再進行腦部掃描,發現死者後頸位置的左椎動脈有一個三毫米的血管瘤已經破裂,不過無法肯定破裂時間。死者其後情況未見好轉,加上多處器官衰竭,在家人同意下放棄搶救,於一六年一月十六日宣告死亡。

  法醫傅家聰表示,死者於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進行解剖,死於左椎動脈破裂,蜘蛛網膜下出血所引起的併發症,並列出血管瘤破裂的各種可能性:外力撞擊、自發性爆裂、自然形成的血管瘤受外力所致而破裂,惟解剖結果難區別成因。在死因裁判官黃偉權的提問下,傅稱如果左頸的血管瘤因外力破裂,死者下顎或頸部至少會有少許瘀傷,但他沒有上述外傷,並同意死者可能有先天性血管瘤,與人毆鬥時或變得亢奮令身體轉為「作戰狀態」,血壓變高而導致血管瘤破裂。

  專家證人馬宣立法醫則表示死者僅眉骨擦傷,無證據顯示其血管瘤因明顯外傷而破裂,相信血壓上升或自然破裂的可能性較高。而左椎動脈負責供血上腦,該處血管瘤破裂或令死者失去呼吸,又指輕微破裂已足以令人短時間內昏迷。被問到血管瘤會否因輕微撞擊而破裂,馬則稱血管瘤處於頸椎內深處,如果撞擊直接擊中血管便有機會發生,死者頸部亦可能會骨折或移位。案件編號:死因研訊二五三——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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