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監局擬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算法實施流量劫持 2021-08-17 10:59 Previous Next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其中提出,經營者不得利用數據、算法等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流量劫持、干擾、惡意不兼容等行為,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jh)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北京不再審批新的中小學學科類培訓機構 下一篇 【9969】諾誠健華獲血液瘤和實體瘤藥大中華區獨家商業化權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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