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法律團體不應政治化

2021-08-17 04:30

鄭若驊在網誌表示,同意社會有意見指法律團體並非政黨或政治組織,應致力保持專業而非政治化。
鄭若驊在網誌表示,同意社會有意見指法律團體並非政黨或政治組織,應致力保持專業而非政治化。

  (星島日報報道)香港律師會本月底改選理事會,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在網誌表示,同意社會有意見指法律團體並非政黨或政治組織,應致力保持專業而非政治化。她又指,香港法律界應積極發揮所長,推展法律服務和捍衞法治,讓專業歸專業,以回應業界和社會期望。

  鄭若驊指,她留意到社會上有意見指法律團體並非政黨或政治組織,應致力保持專業而非政治化,並非常認同相關看法。她表示:「香港的法律界應積極發揮所長推展法律服務,捍衞法治,讓專業歸專業以回應業界和社會的期望;讓法律界繼續有效落實專業與執業兩方面的自我監管制度。」她認為,法律界擔當着一個重要角色。不能再讓一些根本是反中亂港的人,通過意識形態或利用不同的平台滲透不利香港穩定發展的腐朽思想。

  鄭若驊續指,粵港澳大灣區是國家的重大發展戰略,區內的企業受惠於國家的蓬勃發展,促成了更多投資和交易,對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需求亦相應提高。她補充,香港作為國家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法律及爭議解決業界應該在大灣區積極發揮「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優勢,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律師的業務跟國家的發展息息相關,法律界的團體有必要代表香港法律界和內地各單位溝通以推廣香港的法律服務和開拓市場。

  鄭若驊表示,普通法是支撑着「一國兩制」下的香港資本主義的重要基礎之一,法律界肩負着重要的使命,捍衞法治,確保香港的繁榮穩定。再者,香港的普通法為商界提供確實和可預測的法律框架,令香港成功吸引投資者。她補充,現時在中央大力支持下,多項在大灣區的措施已經逐步落實,例如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早前亦已順利舉行,這項措施為香港法律界在大灣區帶來龐大機遇。她更指,早前北上時簽訂了四份合作文件,以加強兩地法律界的專業發展,藉此進一步推廣香港法律,並呼籲法律界「必須專業和客觀地做好律師該做的事」,為國家和香港謀福祉。

  《人民日報》日前發表評論文章,指律師會應選擇搞專業不搞政治,搞建設不搞破壞,並勸喻律師會需要與一些反中亂港的組織劃清界線,否則與教協一樣被政府否定其專業,或步入大律師公會後塵,以「政治化選舉」方式淪為「政治化團體」,走上窮途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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