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鐵民認牆寫「奠」悼念示威者囚2周 官體諒年老或受脾氣影響

2021-08-13 12:23

被告劉鐵民。 資料圖片
被告劉鐵民。 資料圖片

2014年佔旺人士劉鐵民上月底在北區大會堂外牆寫上「奠」字悼念離世的反政府示威者,早前承認1項刑事損壞罪。辯方今早於粉嶺裁判法院求情指劉鐵民坦白認罪有悔意,現已反省過不會再重犯。裁判官陳炳宙指被告去年因在太子站出口外牆寫字,刑毀罪成判囚2星期,緩刑12個月,本案觸發緩刑,被告需重新服刑。陳官續指本案情節較輕微,被告2018年才首次定罪,一生可謂奉公守法,近年或因年老行事受脾氣影響,值得體諒,終判囚2星期,2案刑期同期執行。

案情指今年7月29日凌晨3時許警方巡邏時看見76歲被告劉鐵民在上水中心外踏單車,以火機燃點蠟燭,其後用膠紙在地上固定7張原有已鬆脫的海報,以藍筆在北區大會堂外牆上寫上「奠」字。警方遂截停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指寫字為悼念反政府示威者。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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