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男違強檢令 判即時監禁10日
2021-08-05 18:30
一名27歲男子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5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0日。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7月6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0日。
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截至今日,共有166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衞生署發言人重申,署方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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