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振權任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 接替石輝

2021-07-23 11:50

楊振權(小圖)接替石輝,出任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資料圖片
楊振權(小圖)接替石輝,出任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資料圖片

政府今日宣布,行政長官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委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楊振權法官為《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下的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任期由8月17日起生效,為期3年。

現任專員石輝自2015年起出任這職位,並將於今年8月16日離任。

條例提供完備法定架構,以規管執法機關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行動,並在保障社會治安的權利和保障個人私隱權利之間取得平衡。

楊振權簡歷:
楊振權法官分別於1974年及1975年於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76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1976年至1985年間私人執業。1985年獲委任裁判官,1987年獲委任為地方法院法官,1995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法官,並於2002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其後於2011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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