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常客」王婆婆襲高院保安 被判囚1個月

2021-07-14 13:41

王鳳瑤被控襲擊保安員罪成。資料圖片
王鳳瑤被控襲擊保安員罪成。資料圖片

經常參與社運及到法院旁聽社運案件,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於前年1月在高等法院大樓大堂襲擊一名保安員,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判囚一個月。裁判官王證瑜指當日保安要求被告停下作安檢,惟被告突然推撞保安,判斷她有意圖施襲,故裁定其罪成;另指案情嚴重,法庭必須保護法院職員,故判囚一個月。被告在求情時希望法庭加刑,「希望你判到最盡,最好係終身監禁。」王官隨即表示「無得判終身監禁。」

王官裁決時提及被告當日兩次未能通過安檢,被保安截停,惟被告衝向保安,又大力推撞其胸部,令保安一度向後跌。王官指被告已被截停,有意向保安施襲,而非出於自衛,故裁定罪成。王官形容案情嚴重,法庭須保護法院工作職員,特別是前線執勤的保安員,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故判囚一個月。

被告於求情時表示「我不求情,但求加刑。」又謂「希望你判到最盡,最好係終身監禁。」王官隨即指「你呢個案件無得判終身監禁。」

65歲王鳳瑤被控於2019年1月22日在高等法院大樓地下大堂襲擊保安員胡婉鴻。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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