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區開花】孟籍生違感化令改判入更生中心 官寄語好好實踐自己人生
2021-07-06 11:36
前年10月一名18歲孟加拉籍男生響應「18區開花」示威號召,在旺角破壞交通燈,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被判18個月感化令。惟被告違反感化令,今於九龍城法院被改判更生中心。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寄語被告在中心內好好接受建議,實踐自己的人生「work out your path」,不希望男生再以被告身份出現在法庭,終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案發於前年10月13日約傍晚6時,大批示威者在旺角聚集,部分人在九龍登打士街近彌敦道交界,用鐵通破壞交通燈。警方後來透過傳媒片段鎖定孟加拉籍被告REZA Md. Nahyan。被告早前警誡下承認犯案,悔懊自己行為愚蠢。
被告 Reza Md. Nahyan被控一項刑事損壞,指控他於2019年10月13日於旺角登打士街近彌敦道交界損壞屬於運輸署的一支交通燈。
法庭記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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