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蘋果》停刊 林鄭:涉及國安非打擊新聞自由

2021-06-25 16:03

林鄭月娥(小圖)表明,不會因為有「傳媒機構」作擋箭牌便可免於法律的懲處。
林鄭月娥(小圖)表明,不會因為有「傳媒機構」作擋箭牌便可免於法律的懲處。

保安局引用《港區國安法》凍結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資產後,《蘋果日報》昨日出版最後一份報紙後停刊,同系所有報章雜誌及電子刊物亦已停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中午會見傳媒,回應《蘋果日報》停刊一事時表示,政府現時處理的是涉嫌危害國家全的行為,並不是在打擊新聞自由。

林鄭月娥指出,今次事件中,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機構是傳媒機構,但不會因為有「傳媒機構」作擋箭牌便可免於法律的懲處。同樣地,由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而被檢控,進而被當局採取一些行動,令到作為一間公司或機構,產生僱員問題,只能以香港的勞工政策和條例處理。

林鄭月娥續指,留意到有外媒不斷抹黑政府的執法行動,而每一次的抹黑均嘗試把事件淡化,淡化為只是記者與外國人的交談,或淡化為只是「journalism」(新聞業),但她表明,這件事不是新聞報道的問題,亦不是新聞自由的問題。

她稱,無論是《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基本法》或國安法第四條,皆很清晰明確地說明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亦會維護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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