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指未接獲《蘋果》員工就欠薪求助
2021-06-24 18:58
《蘋果日報》預料在本周五宣布結業,壹傳媒集團董事會日前去信保安局,要求申請解凍部分資產,以免因欠薪而違法。勞工處回應查詢時指,未有接獲相關僱員求助,亦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
如僱主無力償還欠薪或其他僱傭款項時,勞工處會協助員工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提出特惠款項的申請,並按員工需要協助他們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勞工處呼籲受影響員工盡早前往就近的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查詢其僱傭權益,勞工處會提供適切協助。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必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的七天內支付工資及解僱補償。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違反相關規例,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5 萬元及監禁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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