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化局20年未見影 藝文界盼疫後支援
2021-06-17 06:58
由政府牽頭推動文化政策的概念,早於二十年前已被提出,但時至今日,本港仍缺乏主理文化藝術的決策局,有業界指理解主事的民政事務局管理範疇眾多,但在後疫情時代,冀有更聚焦的文化政策支援業界。追根溯源,設立文化局的計畫於一二年胎死腹中,源於當年缺乏合適局長人選,加上業界擔憂文化局變相監管而持反對意見。有學者認為本港文化措施缺乏持續性,現在是合適時機梳理各部門工作,制定有遠見的文化發展藍圖。記者 陳倩婷 林紫晴
文化委員會於○○年成立,外界視其為文化局雛形,盼有朝一日政府將交出全盤文化政策,惟距今逾二十年,與文化相關的政策局仍未見蹤影,藝術發展工作繼續交由民政事務局負責,但業界指民政局管理範疇廣,未必能專於文化藝術界別。
決策局統籌流程 可便利業界
香港藝術中心總幹事林淑儀直言,民政局需管理文化及體育之餘,圖書館及地區事務亦是其範圍,自然亦較難聚焦在文化事務上。藝術界在新冠肺炎疫情下面臨沉重打擊,林淑儀稱,若在後疫情時代有更具體的藝術政策支援,必然是好事。
另一個困境是,策劃公共藝術展覽或需與多個部門分別開會商討,例如地政署、機電署、警方,甚至衞生部門等,程序及所花時間較多,林淑儀期望他日文化局成立,可由決策局統籌流程,便利業界之餘,亦令公眾更容易享受藝術。
政府於一二年有意設立文化局,惟計畫未獲立法會通過而被擱置,中大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兼任副教授何慶基憶說,當年文化界聲音兩極,有人認為文化發展涉及政府多個部門,需由一個部門全面協調,另一邊廂則擔心文化發展過度集中於同一部門及機制,或會扼殺文化發展,「當年較多人贊成成立文化局,但條件是找個文化界信賴又熟悉本地文化發展的人,最後因找不到適當人選而放棄。」
決策局各有各做 工作零碎
創不同協作主席黃英琦指出,文化政策應滲透於不同層面,雖然現時文化政策分工散落於不同決策局,包括民政局、發展局、商經局等,但基本上是各有各做,而且工作零碎,「每個部門在不同的櫃桶工作中,但這些櫃桶無串連在一起。」
隨着藝術文化發展科技化,她認為有必要設立獨立的政策局,以審視本港文化發展,梳理各部門的工作,「香港文化中西合璧,加上國家規劃亦提到香港要發展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所以文化政策需要有策略、遠見。」
前香港藝術發展局秘書長、香港中文大學音樂管理專業應用教授鄭新文認同,本港需要更具體的文化發展政策,但他認為可先制定藍圖,再下放權力予政策局或文化部門,過程亦需進行諮詢,不須急於設立文化局。他舉例指,英國每數年便會更新文化政策,列明未來十年的發展大方向及原則,為文化發展提供一份路綫圖。
只投放資源 缺整體規劃
反觀本港,鄭新文表示,過去二十年只有兩份文化政策建議,包括○三年文化委員會的政策建議報告、○六年表演藝術委員會建議報告,政府及後亦有採納部分意見,例如於○七年改變原有的文化資助政策,將九大藝團一併以主要演藝團體的名義,改由民政事務局直接資助;另外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旗下場所,推行「場地夥伴計畫」,讓表演場地與藝團建立夥伴關係。
鄭新文續說,近年政府均有推出各種支援計畫,包括躍進資助、藝術行政人員培訓、藝術發展配對資助等,「這些措施是好事,但並非文化政策,也看不到有持續性。」
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曾任文化委員會委員,他直言過往有投放資源,但缺乏整體規劃,「是否用得好?發揮到功用?」他認為新部門可擔當推動者的角色,而非只負責審批撥款等行政工作。
業界恐政府借機收緊紅綫
不過有不願具名的資深劇團人持相反意見,「文化藝術界所需要的並不是行政方便,最重要是有創作自由的空間」,他直言這亦正是當年文化局胎死腹中的原因之一,業界擔憂文化局將成監管角色,「藝術是很廣闊的,文化界有監管機構相當可笑。」
該劇團人提到,近日有藝術團體被點名批評作品或違法,演出經典劇目《巴黎公社的日子》亦被斥為煽動,已令業界變得杯弓蛇影,「巴黎公社在北京亦能公演,是否有人自行將紅綫愈推愈前?」他認為現行機制由藝術發展局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負責審批撥款,藝團取得資助後可繼續創作,這種方式行之有效,未必須要改革,而當局在設新部門之前,亦應先向業界釋除疑慮。
藝術發展局藝術教育範疇委員胡俊謙認同,現在的政治氣氛極差,並不適合做任何大刀闊斧的改革,此時若設立文化局,只會令市民及業界聯想港府是否通過設立新部門,架空原有制度,由文化局收緊紅綫。
何慶基亦表示,本港雖擁有成立文化局的條件,亦有足夠人才,但似乎欠缺容許多元、自由、尊重創意的客觀條件,「現時政府對教育的干預那麼大,文化局的影響力及操控力令文化界擔心。」對於局長需具備的條件,他認為須有廣闊包容的胸襟,尊重藝術不受政治或其他因素影響,以及容許藝術自由表達、交流的多元表述演繹。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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