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男報假地址違檢疫令外出 被判入更生中心
2021-06-01 23:03
一名16歲男子因違反檢疫令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即時判入更生中心。
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該名男子其後被揭發於去年10月20日在深圳灣出入境管制站向一名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住址作檢疫地點。此外,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脫下手環,並於去年10月22日在觀塘被警方截獲。他被控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第8(4)、8(5)條及第9條,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即時判入更生中心。
截至今日,共有141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