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兩青年涉藏士巴拿噴漆 未見值日官被搜身辯方質疑警長違例

2021-05-26 17:29

被告賴俊樂 (中間)。
被告賴俊樂 (中間)。

網民前年11月12日發起「破曉行動」,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堵路,警方在大埔驅散黑衣人時,拘捕兩名年輕男子,在兩人身上發現士巴拿、噴漆等物品。案件今於粉嶺法院開審,辯方質疑涉事警長,在未見值日官及未成年疑犯家長不在場的情況下,為當時年僅17歲的被告搜身,違反《警察通例》,警長則強調他搜身是為了確認被告身上沒有危險品。

兩名被告依次是賴俊樂(19歲)、廚師蘇駿賢(22歲),各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涉於當日在大埔安邦路與安慈路交界,即大埔藝術中心對開,各藏有一個士巴拿。

署理警長A供稱,當日他在大埔超級城附近驅散示威者時,制服及拘捕被告賴俊樂。他其後將賴帶返警署,在訓示室為其搜身,並在他身上的黑色背囊內搜出士巴拿及燒烤夾,之後再帶賴面見值日官。

對於辯方指其於本案開審前6天才在第三份書面供詞中,提及當日曾搜查被告的背囊,A表示同意,他解釋稱當日是以涉嫌非法集結及蒙面罪拘捕賴,故認為沒有必要提及搜查出什麼物品。辯方另指根據《警察通例》,警員為疑犯進行搜身前,應先帶被捕者見值日官,遂質疑A在未見值日官前搜身,對賴而言並不公平。A不同意,強調當時他只是「快速搜查」,因為當日「情況不許可」,警方拘捕了大量示威者,故他要先排除涉案背囊內藏有汽油彈等危險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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