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審議公職人員宣誓草案 建制派:扭轉「發誓當食生菜」情況
2021-05-12 16:30
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有關公職人員宣誓的條例草案,規定區議員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會上,建制派議員都表明支持《草案》,法案委員會主席、自由黨張宇人認為《草案》清晰列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準則,無半點含糊,可以扭轉以往有人混水摸魚,將「發誓當食生菜」的情況。
他續指,以往有人在宣誓期間配以道具、口號、亂改誓詞、披上港獨旗幟,完全視中央及特區政府如無物,反映修例的必要性。他強調若議員不真誠宣誓,絕對無資格留在政府體制,遑論申領由公帑支付的薪酬。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則表示,《草案》是撥亂反正、正本清源。她不認同有人說草案是打壓異己,因為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是基本要求、義務及責任。她認為,從政者亦要明白及接受,不論政見如何,出任公職等同加入特區體制一部分,不能作出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行為,如有人堅持要踩界,就要承擔後果,而今次草案只是將底線講清楚。
對於草案引發有民主派區議員相繼離職,工聯會郭偉强形容他們「心中有鬼」,不少市民歡迎他們辭職;謝偉銓則表示一些不想宣誓、怕宣誓的議員請辭,對香港及社區不是損失而是好事,亦反映修例成功將區議會撥亂反正,為香港政制正本清源。
根據《草案》,律政司司長可以以立法會或區議會議員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提出法律程序,有關議員會即時自動暫停職務,直至法庭對有關訴訟有最終決定,律政司亦可於任何時間提出法律程序,如果法庭裁定某議員、某日開始失去議員資格,則由該日起不再享有任何相應待遇。
當局又提出正面及負面清單,如某人作出或意圖作出負面清單的行為,例如觸犯《香港國安法》、宣揚或支持港獨,則屬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
民政事務局表示,在草案通過後,會按法例要求落實區議員宣誓的規定,並沒有回應宣誓的時間表及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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