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童黨狂摑少女逾30巴 13歲少女被捕中三學生自首
2021-05-05 18:38
本港再發生童黨欺凌事件,天水圍一名十多歲少女,被另外兩名年齡相若少女掌摑最少30次及腳踢,另有一人旁觀,一人拍片。警方今日傍晚匯報案情時表示,事件發生在3月中,3名少女因私人恩怨發生爭執,兩名施襲者已被捕。
昨日網上流傳一段約6分鐘的影片,顯示3名少女在路邊發生爭執及糾紛,其中兩名少女向一名受害人不斷指罵及拳打腳踢。同日,警方收到天水圍一間中學的老師提供資料,相信影片中3名少女為所屬中學學生,案件期後交由元朗警區刑事支援隊跟進。
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警司歐陽肇剛指,受害人是一名14歲的中三學生,透露事件發生於本年3月中,起因是由於私人糾紛。警方初步了解及調查後,鎖定涉嫌施襲者的身份,並於今日下午於元朗區拘捕了一名13歲的中二女學生,另外一名14歲的中三女學生在家長陪同下到元朗警署自首。
歐陽肇剛表示,經警方調查及警誡後,兩名少女承認為片段中的施襲者,疑因講人壞話等私人恩怨而發生爭執。而三人屬於同一間學校,但就讀不同班級,到目前為止,暫時無證據顯示此案件與黑社會有任何關係。
歐陽肇剛重申,警方不能接受任何形式的暴力罪行,若收到有關舉報將全力追查及嚴正處理。他又指,案件中顯示受害人及施襲者均為中學生,惟暴力程度卻非常嚴重,提醒青少年年紀小並不是犯案藉口。
警方已就案件啟動跨部門多機構合作機制,將受害人及被捕人轉介給有關持份者或政府部門,希望可就她們的家庭,福利及心理作出適當跟進及安排。
警方呼籲,青少年遇到任何問題或發生任何糾紛,應與家人、學校或社工傾講,以尋找最好的解決方法,不應將不滿訴諸暴力,否則有機會負上刑事責任,甚至影響一生前途,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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