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大樓法團前司庫涉詐騙16.5萬元秘書費 保釋候訊

2021-05-03 13:03

被告今就一項欺詐罪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被告今就一項欺詐罪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79歲業主立案法團前司庫涉於2003至2017年間向長沙大樓法團訛稱聘用一名兼職文員作為秘書,法團每月需支付1000元秘書費,意圖詐騙法團批出秘書費,14年間共涉16萬5千元。被告今就一項欺詐罪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毋須答辯,案件將押至6月28日再答辯,期間繼續保釋候訊。

被告譚炳煥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03年10月1日至2017年6月26日期間,向長沙大樓法團偽稱一名兼職文員受聘提供秘書服務,及須每月向該文員支付秘書費1000元,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法團批出有關每月秘書費款項,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該法團蒙受不利。廉署早前接獲投訴後進行調查,並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法庭記者:王永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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