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上訴 社署院舍女職員涉拒捕等3罪即囚10周 2021-05-03 12:57 蔡婉琼(黑衣藍褲)。資料圖片 社署院舍女服務員前年11月12日晚上身穿街坊裝束,在街頭叫罵,並推撞防暴男警胸口,被控非法集結、拒捕及違反蒙面法3罪,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3罪全部成立,判監10個星期。她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今在高等法院突改口放棄上訴,上訴庭乃下令她即時服刑。52歲上訴人蔡婉琼,高院法官張慧玲今表示,法庭上月16日收到上訴人的放棄上訴通知,上訴人今亦確認放棄。張官隨即宣布上訴人須即時服刑。本報記者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低壓槽致華南未來兩三日有不穩定天氣 周末大致天晴及炎熱 下一篇 袁國勇:現無法知道南非變種病毒在社區擴散情況 促盡快進行追蹤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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