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美娟:若不敢公開外國籍 應無資格參選選委會

2021-04-19 15:15

麥美娟指,選委會參選人應表明自己是否擁有其他國籍。資料圖片
麥美娟指,選委會參選人應表明自己是否擁有其他國籍。資料圖片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今日召開會議,討論修改選舉制度。有議員關注選委會參選人日後是否需要表明自己是否擁有BNO或其他國籍,並指若參選人不敢公開自己有否外國護照,應沒有參選資格。

在會議期間,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關注,選委會參選人日後是否需要在提交的表格或聲明中表明自己是否擁有BNO或其他國籍,並認為所有選委會參選人亦需提供相關資料。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鄧忍光回應時則表示,沒有相關安排,但指資格審查委員會可以向參選人索取任何資料,並指相關資料不會公開。

麥美娟又認為,公開相關資料沒有問題,並指若參選人在本港擔任公職,卻不敢公開自己有否持有外國護照,應沒有參選資格。她又指,應公開相關資料,否則「被人查出嚟咪仲核突?」她認為,「與其被人起底,不如自己講出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則表示,明白麥美娟的關注,並指局方會研究如何在提名資料過程中,適當地收集相關資料。

議員謝偉俊亦指,當局以往較注重個人私隱,並指「對唔住都要講聲,連我哋大會主席(梁君彥)去到某個位,我哋都唔知原來佢有英國護照」,又形容情況尷尬,並指不希望再發生相關情況。他續指,參選人的國籍問題不應是私隱,並認為是選民在投票時的其中一個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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