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巴基斯坦菲律賓入境澳門者 明起需醫學觀察28日 2021-04-18 17:08 澳門規定曾到印度、巴基斯坦、菲律賓的入境人士,需接受28天醫學觀察。資料圖片 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以下地區的疫情變化,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4條的規定,自本月19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28天曾經到過印度、巴基斯坦、菲律賓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28天醫學觀察,完成後毋需再進行7天自我健康管理,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調查指疫情下教師工作壓力增 團體倡增加班師比 下一篇 全港空氣污染達甚高 環保署籲盡減外出:持續至星期二才改善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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