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妻指控「老公被掰彎」警員丈夫與派出所男所長通姦

2021-04-15 20:25

台灣一名男派出所所長(左)與已婚男警員(右)發生婚外同性戀情,妻子控訴這位男所長搶走她的丈夫。網上圖片
台灣一名男派出所所長(左)與已婚男警員(右)發生婚外同性戀情,妻子控訴這位男所長搶走她的丈夫。網上圖片

台灣發生一宗罕見婚外情爭執,還鬧上警察局。新北市淡水分局某派出所警察的妻子在facebook控訴,派出所男所長「掰彎她老公」,兩人一天偷歡好幾回、潤滑液兩三天就要補貨,兩人還租屋作性地,警員妻察覺丈夫行為怪異,聘請偵探調查,闖入租屋捉姦,發現丈夫衣衫完整,所長則赤裸上半身,她憤而向淡水警察分局提告所長「和誘罪」。

根據警察妻子的爆料,28歲的男所長在台灣警大法律系畢業、去年中調到淡水某派出所,竟與她的40歲丈夫開始眉來眼去,今年一月中,所內許多同僚發現所長和警察兩人多次一前一後進出廁所,開始猜測兩人關係不單純。

婦人指出,男所長不僅在工作時間常與她丈夫約會,常送小禮物討丈夫歡心,甚至還在淡水租了一間套房,方便兩人偷情,所長為了取悅她老公,甚至會在車上為她老公服務,兩人一天偷歡好幾回合,潤滑液兩三天就要補貨一次。

婦人還說勾引她丈夫的男所長因為有個警隊爸爸在撐腰,因此態度囂張,仗勢自己有權勢的嘴臉,讓人看不下去,警隊為了隱瞞只是將對方調職於新莊分局交通組。

淡水警察分局回應,3月29日上午3時許,分局接獲民眾報案,警察與派出所所長發生婚外情,警察配偶主動出示資料,分局旋即展開查辦。除當事人提起訴訟偵辦外,另依勤務不落實及不正常感情交往部分,分予申誠、記過及調職處分,並加強督導考核。

這個消息在台灣網絡引發熱議,有網民表示「通姦已經除罪化了,告和誘最後大概也沒事,告爽的吧,只能民事侵害配偶權,拿個二、三十萬」、「他太太只是不願意承認自己老公是GAY的事實」。

台灣的「和誘罪」,指的是嫌疑犯沒有違反被誘人的意願,使被誘人脫離家庭或監督權監護範圍,而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之下。
台灣警方淡水分局證實涉嫌與已婚男警發生婚外情的男派出所所長已經調職。網上圖片
台灣警方淡水分局證實涉嫌與已婚男警發生婚外情的男派出所所長已經調職。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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