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主任涉竊看升中兒子校內成績否認10罪 上司稱被告負責處理遲申請者

2021-04-12 17:09

被告彭偉傑。
被告彭偉傑。

57歲教育局男教育主任涉於2016至2017年間多次擅自使用「中一學位分配系統」,而取得參加升中派位的兒子的校內成績,去年9月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被告今就10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於觀塘裁判法院受審。控方指,被告寓所被搜出試算表,顯示被告兒子所屬小學共128名學生的名字及呈分試成績等,聆訊下午繼續。

根據雙方承認事實,被告彭偉傑於涉案時任職學位分配主任,兒子則是2015至17年度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學生申請人。被告先後10次取用「中一學位分配系統」,當中分別涉及5至94名學生資料,有4次並沒有查閱其兒子X的資料。校方根據X在校內的成績排名,估計X屬第一至第二組別學生。被告亦曾於家長會後「傳紙仔」向校方查詢兒子第三次呈分試成績,及曾致電該校副校長。

控方傳召被告直屬上司高級教育主任雷海明作供指,被告於中一派位分配過程中,只負責處理遲來申請者,並無其他職責,內部亦定時傳閱員工守則等。

雷解釋,教育局於6月完成統一派位後,部分學校將有剩餘學位分配予遲來申請者,並由被告負責,而此批申請者並不屬於任何一間小學。雷續指,被告在權限上可以查詢X及其所屬小學的資料,但因涉及利益衝突,此舉有違守則。因為被告可透過查詢X及其他學生的資料,包括其校內呈分試成績,而估計其派位成績。

裁判官杜浩成指,控罪原素除了被告不誠實使用電腦外,亦包括不誠實地獲益;而控方指被告以私人目的取用資料,涉及是否誠實使用權力,但杜官表示未能完全掌握控方所指的不誠實獲益部分,案件押至明早續審。

被告彭偉傑被控10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控罪指他於2016年8月16日、2017年1月6日及26日、2月6日及8日、5月8日及10日、6月1日、7月11日以及9月18日在香港取用教育局名為「教育資訊系統」並載有「中一學位分配系統」數據庫的電腦系統,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法庭記者:王永欣

建立時間14:03
更新時間17:09

證人雷海明。
證人雷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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