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遭警車撞毀 車主入稟向律政司索償9萬元

2021-04-09 15:01

的士遭警車撞毀,的士車主入稟索償。 資料圖片
的士遭警車撞毀,的士車主入稟索償。 資料圖片

去年1月4日,一輛載有防暴警員的警方小巴沿觀塘繞道西行線行駛,駛至麗港城對開與兩輛的士及一輛貨車相撞。其中一輛的士的車主入稟區域法院,指該宗意外為駕駛防暴小巴的警員之疏忽所引致,向該警員及代表警方的律政司索償逾9萬港元。

原告陳美香為涉事的士的車主,兩名被告分別為由律政司代表的警務處處長,及當日駕駛警車的警員黃文基。入稟狀指,當日約上午9時54分,於九龍觀塘繞道近燈柱AB3525B的一宗交通意外中,當時原告人的車輛由他人所駕駛,被一輛警車所撞毀。意外發生時,黃文基是警車司機,而原告人認為該宗意外是黃之疏忽所引致,現要求兩名被告賠償原告人之損失合共港幣98345港元,另加利息及訴訟。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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