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遭警车撞毁 车主入禀向律政司索偿9万元

2021-04-09 15:01

的士遭警车撞毁,的士车主入禀索偿。 资料图片
的士遭警车撞毁,的士车主入禀索偿。 资料图片

去年1月4日,一辆载有防暴警员的警方小巴沿观塘绕道西行线行驶,驶至丽港城对开与两辆的士及一辆货车相撞。其中一辆的士的车主入禀区域法院,指该宗意外为驾驶防暴小巴的警员之疏忽所引致,向该警员及代表警方的律政司索偿逾9万港元。

原告陈美香为涉事的士的车主,两名被告分别为由律政司代表的警务处处长,及当日驾驶警车的警员黄文基。入禀状指,当日约上午9时54分,于九龙观塘绕道近灯柱AB3525B的一宗交通意外中,当时原告人的车辆由他人所驾驶,被一辆警车所撞毁。意外发生时,黄文基是警车司机,而原告人认为该宗意外是黄之疏忽所引致,现要求两名被告赔偿原告人之损失合共港币98345港元,另加利息及诉讼。

法庭记者:刘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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