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管有士巴拿百條索帶判入勞教中心 官指犯案根源為紀律問題

2021-03-19 13:24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上小圖)今於東區法院判被告胡文龍(下小圖)入勞教中心。資料圖片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上小圖)今於東區法院判被告胡文龍(下小圖)入勞教中心。資料圖片

19歲無業青年於前年11月30日「831事件」紀念活動期間,背囊中被搜出士巴拿及100條索帶被捕。被告胡文龍早前承認1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或攻擊性武器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羅德泉主任裁判官今於東區法院指,被告管有相當多數量的索帶,一旦使用將對他人造成極大影響,認為其犯案根源為紀律問題,逐決定判被告進入勞教中心。

案情指前年11月30日晚上大量民眾於旺角聚集示威,數百名示威者沿彌敦道向亞皆老街前進及堵路,警方到場追捕,群眾四散後拘捕多人,被告於砵蘭街山東街交界被制服,背囊被搜出士巴拿及1包索帶。

辯方求情指,被告經過21日的還押,已嘗試過失去自由的滋味,現深感後悔。被告的師長亦指其是一個有上進心的人,現正學習咖啡相關知識,但容易感情用事,做事不考慮結果。另被告熱愛運動,求學時在足球、欖球等項目得到不少獎項。就案情而言,本案控罪相對較輕,希望法庭能念在被告認罪而輕判。

羅官判刑時指,案件涉及大型示威活動,被告管有相當多數量的索帶,一旦使用用將違反公安罪行,認為被告犯案根源為紀律問題,而更生中心比較注重更生及精神層面,故非最佳選擇,最於決定判被告進入勞教中心。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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