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宣誓修例交立法會審議 曾國衞:貫徹愛國者治港

2021-03-17 16:14

曾國衞指修訂宣誓規定的原則,就是要準確落實《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規定。
曾國衞指修訂宣誓規定的原則,就是要準確落實《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規定。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規定公職人員的宣誓要求,並列明區議員將要宣誓修例的條例草案,草案在立法會大會首讀及二讀,隨即中止待續,並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發言時表示,草案立法原則很清晰,就是準確落實《基本法》和《港區國安法》的相關規定,確保公職人員明確理解憲制責任和要求,保障只有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基本要求的人,才能出任公職。

曾國衞說,草案雖然有多項條文,但根本原則只有一個,就是要準確落實有關公職人員的宣誓規定,履行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貫徹「愛國者治港」的原則,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他希望議員支持,早日通過草案。

今次條例草案涉及31項修訂條文,包括透過「正面清單」及「負面清單」,定義何謂「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並規定具體的宣誓要求監誓人的安排,以及列明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區議員將喪失議員資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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