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港會】丈夫拒離婚疑與情婦計畫搶子女撫養權 港媽想斬纜無錢打官司
2021-03-07 16:23
若另一半出軌,有些人會選擇原諒,亦有些人會選擇離婚。一名80後港媽指,早已得知丈夫出軌,並打算離婚,但對方卻一直都拒絕簽紙,而她自問亦沒有足夠的錢打官司,故感到非常沮喪及無助!
有一名港媽日前在「香港討論區」上,以「老公外遇但唔肯離婚」為題發文,指與丈夫結婚7年,育有一對仔女,但丈夫兩年前卻與一名90後女子出軌。港媽表示,自己曾多次與丈夫溝通,亦選擇原諒他,但對方卻無意與第三者分手,甚至將一切「曝光」,不但公然承認第三者「女朋友」的身分,二人更曾單獨旅行及見家長。
心灰意冷的樓主,不想委曲求全、繼續忍受不忠誠的婚姻,只好簽下離婚協議書,不過,丈夫卻遲遲不肯簽。樓主表示,雖然她可以單方面申請離婚,但自己身為一名家庭主婦,多年來一直沒有收入,加上新冠肺炎疫情令她難以一邊照顧子女,一邊求職,「根本無法燒銀紙搞離婚」。毫無辦法的情況下,港媽甚至絕望得想找第三者幫忙,「好想佢幫手逼男人簽紙。有乜方法令男人肯簽?」
最令樓主難以接受的是,丈夫竟然安排子女與第三者見面,疑似有意令一對仔女接受「新媽媽」,令她相當擔心此舉會影響子女成長,「我一個人忍受,fine,但要仔女一齊承受呢段婚外情,太殘忍。」樓主又估計,丈夫與第三者正部署資產轉移,並計畫奪取子女撫養權,才一直遲遲不肯簽紙離婚,「『狐狸精』話爭對仔女可以慳贍養費,只係趕前妻走就可以......唔止搶男人要搶埋對仔女,究竟心腸要幾毒先諗到」。
樓主表示,考慮到丈夫只是個普通打工仔,無物業又無車,故在擬定離婚協議時,僅提出要求丈夫支付贍養費;即使最終願意讓步不收取贍養費,亦希望對方放棄探視權,雙方自此不再往來。她亦計畫未來找到工作後,帶子女搬回娘家居住,由家人幫忙照顧。事主自言已守護這段婚姻多時,可惜最終事與願違,申請離婚實屬迫不得已,「愛呢個家,守咗好耐,對方都唔肯斬纜回歸,只有(離婚)一條路。」
帖文一發布,很快就引起網民熱烈討論,不少人都批評樓主丈夫非常無恥,亦有人建議事主單方面申請離婚,「老公出面布女人仲霸住你唔離婚,真係無恥」、「去家事法庭,單方面申請,經濟又實惠」、「其實佢唔簽,離婚兩年後一樣生效,你一樣可以攞到贍養費。而呢段時間,將件事講畀佢父母同身邊嘅人知,等多啲人支持你,唔使一個受晒咁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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