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衝擊立會會議室判囚 終院批准上訴6月處理

2021-03-04 13:37

梁頌恆的上訴許可獲批。資料圖片
梁頌恆的上訴許可獲批。資料圖片

於2016年立法會宣誓風波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頌恆,在同年11月2日聯同前議員游蕙楨及3名前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梁在2018年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監4星期,去年高院駁回其上訴後,他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終院今批准梁頌恆的上訴許可,案件排期至6月22日處理。

梁一方表示法庭要裁定他非法集結罪成,控方就必須證明他的行為令當時在場人士合理地害怕社會安寧受到破壞,以及梁知悉其行為會對人帶來這效果。終院認同此點有可爭議之處,決定受理其上訴。

梁於去年12月在社交平台宣布計畫向美國尋求政治庇護,並已到美國暫住,所以他今天缺席聆訊,但終院早前已經批准他可不出席而繼續聆訊。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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