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狠斬女友47刀 法院駁回上訴判無期徒刑

2021-02-26 16:21

張彥文的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網圖
張彥文的上訴被最高法院駁回。網圖

「台大宅王」張彥文7年前狠斬女友47刀,致其死亡的案件震驚台灣。檢方求處死刑,一審就殺人部分判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及更一審都輕判15年,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其後,張彥文及檢方提出上訴,昨日被最高法院駁回。

35歲的張彥文,擁有台大土木碩士高學歷,曾率系隊參加「台大我最宅」電玩比賽奪冠,獲「台大宅王」的稱號,並在畢業後在知名會計事務所任職審計員。事發在2013年11月,張男透過網上聯誼版認識就讀幼教系的林姓女子,隨後開始交往。其後,林女發現他易怒並有暴力傾向,因此提議分手,但張男反對。其後,2人一同前往日本旅遊,以測試二人的感情能否繼續。

在旅行途中,張男在飯店對女方施暴及強拍裸照。在回到台灣後,2人協議分手。然而,2014年9月22日清晨,張男帶刀到林女的住所外埋伏,隨後持刀當街砍殺林女47刀致死,在犯案後更脫下被害人的褲子以親吻下體。

事發後,檢方求處死刑,一審法官判處無期徒刑,高等法院及更一審均輕判15年,更二審又改判無期徒刑。其後,張彥文及檢方提出上訴,昨日被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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