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涉荃灣堵路14歲女生認非法集結罪 3人不認罪押4月預審
2021-02-26 15:29
4男女涉嫌前年10月中「18區開花」示威活動期間,於荃灣堵路被捕,其中14歲女學生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1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另1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則獲控方撤控,裁判官羅德泉押後案件至3月19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同案其餘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4月12日預審,期間各被告續准保釋。
辯方求情指非法集結期間沒有證據顯示一眾示威者曾投擲雜物,眾人手持雜物等僅用作堵路,14歲被告被捕時手上並無持有任何物品,犯案時間少於10分鐘,警方驅散前未發生暴力事件,被告對任何暴力事件不知情。另1控罪中涉及的雷射筆僅為鎖匙扣模樣,中性物品,被告相信可合法持有。
案情指前年10月13日下午4時許,南豐中心外青山公路上約有50至100名示威者集結堵路,有人投擲雜物例如磚頭。警方上前追截制服14歲女學生,在其背囊搜出生理鹽水、眼罩、手套及防毒面具等。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
12歲及14歲女學生、23歲男子王釗鴻及57歲電器技工陳錫華,同被控於前年10月13日在荃灣青山公路荃灣段264號至298號南豐中心外,參與非法集結。14歲女學生另原被控同日同地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法庭記者:陳子豪
建立時間14:14
更新時間15:29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