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人涉8.18非法集結 辯方質疑作供警證供不足以挑戰警方行動

2021-02-19 18:19

何俊仁及李卓人。
何俊仁及李卓人。

壹傳媒黎智英與8名民主派人士涉嫌於前年8月18日民陣集會後組織及帶領群眾遊行到中環遮打道,除區諾軒及梁耀忠認罪候判外,其餘被告均否認2項明知而參與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控罪,資深大律蔡維邦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時質疑警方人群疏散計劃,因超越作供警司管轄範圍,其證供不足以挑戰警方行動,形容情況難以令人滿意,而維園容納人數只有約參與人數一半,質疑潮水式策略成效。

張接受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盤問時指其管轄範圍及至維園及高士威道東行線,西行線已屬跑馬地警區管轄,又交代為更有系統改善風險評估處理公眾活動,2019年初警方內部發出了新的《總部通令》,取代2005年時任警務處處長李明逵發出的版本。蔡維邦讀出2005年版本中指「警方應運用法定酌情權,向已通知公眾活動設限,惟限制須基於正當目的,必要而且合理」,又引用「提出合理且必要條件,以維護國家安全、公眾安全、權利及自由」去緩和公眾活動危機,張永勤同意新版本下仍然生效。張又指曾於案發前1周向另一維園集會通知發出了反對通知書,但因組織及參與人數不同無法相互比較。

張永勤再在盤問下解釋民陣是次公眾活動通知包含3個由銅鑼灣至中環的遊行和集會,跨越多個警區,故需由港島總區行動組高級警司定奪,超越張永勤權限,而由於民陣遊行遭反對,故沒有評估遊行風險。法官胡雅文打斷蔡維邦盤問,質疑盤問何以跟進遭反對的民陣遊行,認為無助案情。蔡維邦回應胡官指盤問希望質疑警方人群疏散計劃,因受制於張永勤職權所限,甚至並未管轄維園外兩邊行車線,其證供不足以挑戰警方行動,形容情況難以令人滿意。

張永勤再交代根據其風險管理計劃,當日以潮水式策略管理現場人潮,一邊人群離開方能讓另一邊人群進入會場。蔡維邦質疑當日民陣申請估計約有30萬人參與,而警方估計維園只能容納16萬人,只有約參與人數一半,質疑潮水式策略成效。張回應指因民陣申請時訂明集會約歷時10小時,把參與人數均分,每小時也不過數萬人,惟未能預計何時為人潮高峰期。張續解釋根據過去經驗,如維園東西閘被堵塞,可透過未受阻塞的南北閘疏散人群,當日亦無於南閘外高士威道安排警員到場。

蔡維邦追問根據警方情報顯示遊行將會繼續,何以不在高士威道安排警員維持秩序,疏散人群。張回應指如封閉高士威道,交通影響將遠達灣仔及中環,而且未能進入維園的民眾會在高士威道路面,再者相關計劃跨越警區,同樣需由總區統籌。張最後透露是次行動北角分區派出了231名警員到場處理,另有12名東區警民關係科警員在維園在主要道路觀察及溝通,張永勤當日3時許並不在維園現場,而在聯合指揮中心。案件明天續審。

本案9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前任議員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區諾軒,同被控在前年8月18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2罪。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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