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重申修訂入境條例 冀打擊濫用免遣返聲請機制
2021-02-18 10:53
保安局擬修訂《入境條例》,賦權於入境處處長可禁止某乘客或機組人員不能登機來港,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表示修例只是針對入境香港的情況,並無說過涉及港人離境問題。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擔心修訂入境條例限制港人出入境自由。
區志光在電台節目中解釋,本港多年都有人嚴重濫用免遣返聲請的機制,當局花掉60億至70億元公帑處理個案,但超過99%聲請個案,最終都被視為無理據而遭拒絕。因此今次修例希望可以在有關乘客未登機前,由已經賦權的入境處拒絕有關人士來港,既能有效解決濫用情況,亦便利航空公司。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在電台節目中稱,擔心政府此次修例,會與《基本法》或《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出現牴觸,甚至有可能限制了港人出入境自由。大律師公會歡迎政府防範濫用免遣返聲請的做法,但認為應該在草案中清楚寫明,以免令條例有過份寬鬆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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