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購私人處所作福利設施 邀18區業主提放售建議

2021-02-08 20:50

社署指,政府會分批評估可能合適的處所。資料圖片
社署指,政府會分批評估可能合適的處所。資料圖片

社會福利署在政府產業署協助下,自去年9月底展開購置私人處所以提供福利設施計劃。社署今日宣布,業主如在全港18區任何一區持有可能合適及可供出售的非住宅處所,可向產業署提交放售建議,以供考慮。

業主亦可繼續就早前兩批曾公開邀請放售建議的6個地區,即油尖旺區、中西區、北區、深水埗區、灣仔區及葵青區提交放售建議,已提交的放售建議則無須重新提交。擬購置的處所包括商業樓宇/寫字樓(核心商業區的甲級寫字樓大廈除外)或活化工廈樓宇。

社署發言人表示,政府會分批評估可能合適的處所,並會首先考慮在今年3月12日或之前經公開邀請及其他途徑接獲的放售建議。然而,提交放售建議不設截止日期,政府有需要時會再作分批評估。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在去年6月批准撥款在全港18區購置私人處所以提供列於附件約160個福利設施,包括幼兒中心、長者日間護理中心、長者鄰舍中心、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辦事處等,以助解決福利處所短缺問題。購置計劃不包括購置處所作安老院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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