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涉黃大仙非法集結案8人判無罪 女護士涉藏溪錢表證成立

2021-02-08 11:25

前年10月1日國慶日,有示威者涉嫌在黃大仙參與示威活動。 資料圖片
前年10月1日國慶日,有示威者涉嫌在黃大仙參與示威活動。 資料圖片

前年10月1日國慶日,9名示威者涉嫌在黃大仙參與示威活動,否認非法集結受審。審訊中有警員被辯方質疑抄襲另一警長的口供,而該警員雖否認抄襲但同意內容一樣。西九龍法院裁判官黃士翔今裁定案中8人表面證供不成立,當庭釋放;唯獨當日被搜出身上有溪錢的29歲女護士李咏梅表證成立。她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辯方證人,明天結案陳詞。裁判官將於2月19日頒布裁決。

獲裁定非法集結罪表證不成立的8人包括,工程師高子晉(25歲)、學生甄健輝(22歲)、公關許忻陽(25歲)、女教學助理羅妙霏(24歲)、學生林坤煒(22歲)、學生鍾孝庭(19歲)。控罪指他們涉嫌分別和15歲及14歲的男學生,於2019年10月1日在黃大仙鳳德道及盈鳳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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