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秘書涉藏雷射筆准保釋 官要求交出旅遊證件包括BNO
2021-02-04 15:28
有示威者於前年9月8日晚在旺角聚集堵路,事後爆發衝突,期間一名23歲保險公司秘書被捕,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押後至3月31日再訊,以待索取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5000港元保釋,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遵守晚上11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並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在處理被告保釋申請時,特別提到交出的旅遊證件中包括BNO護照。
控罪指,被告梁振邦被控於2019年9月8日,在香港九龍港鐵太子站S1號梯間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法庭記者:劉安琪
建立時間11:30
更新時間15:28
關鍵字
最新回應